自制实验台架安全规定
制冷所自制设备安全管理规定
第一条 直接指导的老师,对非标系统方案签字确认,见《自制非标系统安全信息交底材料表》,下载地址:
http://jcube.sjtu.edu.cn/f/nqQJo98RB9mgtL6F。
第二条 直接指导的老师在工作中,遵守EHS法律法规及要求,并要求被指导的人员遵守EHS法律法规及要求。
第三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审查危化品(包括气瓶)储存、设备标准操作规程、实验室环境、用电、用水、用气等使用是否满足EHS规范。
第四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审查非标系统的EHS相关的措施,如危化品名称与数量、用电情况说明:(电压、功率等)、温度情况说明:(温度范围、控制方式等)、压力情况说明:(是否属于压力容器管制;强度核算、泄压装置等)、用气情况说明:(种类、是否易燃易爆等)、用水情况说明:(水流量、放泄漏情况等)、工作时间情况说明:(是否是晚上或节假日)、是否已有标准操作流程、环境影响(三废、噪音)、应急预案等,见《自制非标系统安全信息交底材料表》。
第五条 实验同学在负责老师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对非标系统的方案及EHS事项确认后,再进行相关实验工作。
第六条 实验师生完成并张贴自制系统安全信息告知卡,下载地址:
http://jcube.sjtu.edu.cn/f/I4i643T83FD7Mn8b
第七条 实验师生熟悉应急预案,紧急疏散通道、紧急疏散场所,以及参加应急演习。
第八条 实验师生在工作中,如果有危险品物质或操作,需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物质安全资料表 (MSDS)执行,如果这项工作涉及危险材料。
第九条 实验师生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工程设备 (例如,通风柜)。
第十条 实验师生如发现任何不安全情况,应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或负责老师反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