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重仪器管理规定
制冷所贵重仪器管理细则
第五十二条 贵重仪器应有专门文档夹,按文件目录收集保管好相关材料,这样可以保存好该仪器的所有重要资料,包括可行性论证材料,开箱证明,合同,使用说明,以及使用维护记录等;
第五十三条 所有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(可由高年级学生或专任老师培训),专任老师确认后,双方在《培训上岗操作名单》上签字,这样可确保每使用者都经过正确培训;
第五十四二条 使用贵重仪器时,应做好使用者《使用情况登记表》,这样专任老师便于了解此贵重仪器的使用者,同时也便于学校学年收集贵重仪器的信息;
第五十五条 贵重仪器应有一位专任老师负责,做好材料收集、培训、使用情况登记、维护报修等工作。
相关表格:http://jcube.sjtu.edu.cn/f/25I1w2Mb9ofO398l
第五十六条 共享仪器设备清单下载地址如下,每学期初进行更新。
http://jcube.sjtu.edu.cn/f/D3PW2K812sJ7M493